北京市各区科技特长生招生简章_全国科技特长生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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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大学附属中学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方案

时间:2023-08-04 15:06:36  
 
一、学校全称 上海大学附属中学 学校性质 公办
 
 
二、自主招生录取类型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市级优秀体育学生
 市级艺术骨干学生
 
 
 
 
 
 
 
 
三、学校信息及联系方式
 
 
 
学校主页: https://sdfz. shu. edu. cn/
 
学校校址:上大路688号
招生联系人:上海大学附属中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66131728、66131535
联系时间:工作日8:00至16:00
学校住宿情况:现代化寄宿制高中,住宿条件优越
 
 
 
 
 
四、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刘华霞
副组长:宁斐斐
成员:刘乾琪、蔡弋、汪玥辉、祁颖
【监督小组】
组长:王坤玉
成员:仇玉婷、吴晓倩
 
 
 
 
 
 
 
 
五、招生对象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1.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 委基〔2022〕38号)的中招报名资格并完成报名,且须参加学业考试,并获得统一考试科目 有效成绩。
【市级优秀体育学生】
1.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 委基〔2022〕38号)的中招报名资格并完成报名,且须参加学业考试,并获得统一考试科目 有效成绩。
2.通过市级优秀体育学生的相关资格确认的学生。
 
 
 
 
五、招生对象
【市级艺术骨干学生】
1.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 委基〔2022〕38号)的中招报名资格并完成报名,且须参加学业考试,并获得统一考试科目 有效成绩。
2.通过市级艺术骨干学生的相关资格确认的学生。
 
 
 
 
 
六、招生要求
1.综合素质评价:学生应具有良好的文明行为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交流合作能 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强的学习能力,身体健康,乐 观开朗;综合素质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
2.学习成绩:初中学科知识掌握扎实并能灵活应用,文理科均衡发展,成绩优秀。
3.个性特长:具有执着的进取和质疑精神、突出的领悟性和思考力、主动学习与探究的品质 ;学有余力,富有创新力,善于动手尝试自己的构想,在研究性学习和创新能力方面达到较 高水平。
 
 
 
七、招生计划
1.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49人
2. 市级优秀体育学生:5人 (其中乒乓球项 5人)
3. 市级艺术骨干学生:3人 (其中戏剧项 3人)
 
 
八、志愿填报
1. 7月2日10:00-7月3日15:00,学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https://www. shmeea. edu. cn)填 报志愿。
2. 7月4日10:00-16:00,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在学籍学校进行签字确认,往届生、返沪生在报名 所在区招考机构进行签字确认。
 
 
 
 
 
 
九、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递交方式和时间:
学生请务必于7月3日15:00前登录上大附中招生“网上报名系统
”(http://sdfzzsbm.shu. edu. cn/)登录报名,按要求填报信息。
2. 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经初中学校审核确认的《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学校盖 章的复印件同样有效);
②取得过的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证书(带原件交复印件)。
 
 
 
 
 
 
 
 
 
 
 
 
 
十、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 人选 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参加综合测试的名单。未在学校综合 测试名单的学生一律不得进校参加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 时间
07月07日 上午:08:00- 12:00;  下午:12:00- 17:00;
测试地址: 上大路688号;
届时请关注: https://sdfz. shu. edu. cn/;
 
须携带的 材料
1.面试时须带好入校选拔凭证及身份证(或有照片的社保卡、学生证等证件); 2.取得过的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证书(带原件交复印件),无需提供各类竞赛 获奖证书。
 
通知方式
学校将在7月7日前,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参加综合测试,考生需保持留存号
码信息通畅。
 
 
选拔方法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对材料
进行审核,并对通过审核的学生进行测试,根据“综合素质评价”、个性特长及 测试成绩全面评定,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报区教育局审核
 
 
 
 
 
 
十一、预录取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确定预 录取学生。
2. 学校将根据上报名单,电话通知学生在7月10日的规定时段到学校预录取签约。学生本人凭 报名号和网上填报志愿时使用的密码按时到高中学校,登录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信 息管理系统进行预录取签约。
3.学生与本校签约后,不能与其他招生学校重复签约。
4.预录取学生名单由招生学校和市教育考试院两级公示。
5.被本校自主招生预录取并完成签约的学生不得更改或放弃任何志愿。
 
 
 
 
 
 
 
 
 
十二、录取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1.被预录取的学生当年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须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 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学生一旦预录取签约和正式录取,则不得要求放弃录取结果。
2.未被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市级优秀体育学生】
1.被预录取的学生当年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须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 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学生一旦预录取签约和正式录取,则不得要求放弃录取结果。
2.未被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市级艺术骨干学生】
1.被预录取的学生当年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须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 控制分数线上50分后方予以正式录取。学生一旦预录取签约和正式录取,则不得要求放弃录
 
 
十二、录取
取结果。
2.未被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批次或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2000元/学期
住宿费600元/学期
十四、监督及举报电话 021-66592882
 
 
 
十五、其他告知事项
 
 
考生入校需并遵从工作人员的指引行走规定路线;考生间不相互借用物品;考生自备饮用水 ;测试结束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迅速离开考场。测试期间,不安排家长入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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