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区科技特长生招生简章_全国科技特长生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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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上海中学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方案

时间:2023-08-03 15:25:10  
 
一、学校全称 上海市上海中学 学校性质 公办
二、自主招生录取类型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三、学校信息及联系方式
 
 
 学校主页:http://www. shs. cn/
 
学校校址:上海市徐汇区百色路989号
招生联系人:学生处
咨询电话:64554819,64556352
联系时间:除公休日外,上午9:00至下午15:30
学校住宿情况: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全部寄宿)
 
 
四、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以学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党委书记任组长
,校长室其他成员和学校行政部门负责人分别担任纪检监督组、材料审核组、命题阅卷组、
考务工作组、后勤保障组的组长。
 
 
五、招生对象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1.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 委基〔2022〕38号)的中招报名资格并完成报名,且须参加学业考试,并获得统一考试科目 有效成绩。
 
 
 
 
 
 
六、招生要求
总体要求:品行端正,热爱科学,身体健康,学习能力强,心理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创新精
神和动手实践能力,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秀。
具体要求:(1)各科均衡发展,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研究性学习能力和实验操作能 力,在理科学习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2)各科均衡发展,学习成绩优秀,在数理化或在科技创新活动和实践活动中显示有一定 特长。                                                                          (3)各科均衡发展,学习成绩优秀,具有积极的自主学习能力和探究精神,善于利用多种 方式进行网络互动式学习,全面拓展自身素养。
 
 
七、招生计划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141人。
 
 
 
八、志愿填报
1. 7月2日10:00-7月3日15:00,学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https://www. shmeea. edu. cn)填 报志愿。
2. 7月4日10:00-16:00,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在学籍学校进行签字确认,往届生、返沪生在报名 所在区招考机构进行签字确认。
 
 
 
九、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投递时间:7月1日16:00前,请登陆我校的校园网平台完成信息录入和材料的电子 投递。                                                                          (2)材料内容: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信息表以及可证明学生个性特长的相 关材料(限初中阶段)。
 
 
 
 
 
 
 
 
 
 
 
 
 
 
十、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 人选 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参加综合测试的名单。未在学校综合
测试名单的学生一律不得进校参加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 时间
07月07日 上午:08:00 - 11:30;
07月08日 下午:13:00- 16:00;
测试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百色路989号;
届时请关注: http://www. shs. cn/;
须携带的 材料  
学校校园网平台活动通知以及初中学校学生证等证件。
 
通知方式
通过学校校园网平台公布,请学生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综合测试的不予补测
 
 
 
 
 
选拔方法
①初选:根据考生报名材料,由校自主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初审,确定初评入围的 学生名单。
②对初评入围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并确定复评入围名单。
③对复评入围的考生进行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名单通过学校校园网平台公布。
④根据测评成绩及综合能力考查结果对部分学生反馈预录取意向。
⑤自主招生预录取签约,确定预录取名单。
⑥被预录取的学生,中考成绩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正式录取。
 
 
 
 
 
十一、预录取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确定预 录取学生。
2. 学生本人凭报名号和网上填报志愿时使用的密码于7月10日9:00—16:00到高中学校,登录上 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预录取签约。
3.学生与本校签约后,不能与其他招生学校重复签约。
4.预录取学生名单由招生学校和市教育考试院两级公示。
5.被本校自主招生预录取并完成签约的学生不得更改或放弃任何志愿。
 
 
 
十二、录取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1.被预录取的学生当年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须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 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学生一旦预录取签约和正式录取,则不得要求放弃录取结果。
2.未被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2000元/学期
十四、监督及举报电话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监督举报电话:23116647
 
 
 
十五、其他告知事项
 
 
 
现场综合测试组织方式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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