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区科技特长生招生简章_全国科技特长生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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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新中高级中学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方案

时间:2023-08-02 14:45:46  
一、学校全称 上海市新中高级中学 学校性质 公办
 
 
二、自主招生录取类型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市级优秀体育学生
 市级艺术骨干学生
 
 
 
 
 
 
 
 
三、学校信息及联系方式
 
 
 
学校主页: http://www. xzschool. edu. sh. cn/
 
学校校址:上海市静安区原平路400号
招生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咨询电话:56513169,56518288-12040
联系时间:8:30-11:30,13:00-16:00(不含公休日)
学校住宿情况:部分住宿
 
 
四、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学校行政领导
工作小组:教学处、教师发展办公室、德育室等部门老师
监督小组:党总支、工会领导等
 
 
 
 
 
 
 
 
 
 
 
五、招生对象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1.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 委基〔2022〕38号)的中招报名资格并完成报名,且须参加学业考试,并获得统一考试科目 有效成绩。
 
【市级优秀体育学生】
1.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 委基〔2022〕38号)的中招报名资格并完成报名,且须参加学业考试,并获得统一考试科目 有效成绩。
2.通过市级优秀体育学生的相关资格确认的学生。
3. 其他要求详见我校校园网公示的《2023年新中高级中学招收市级足球优秀体育学生资格确 认工作方案》《2023年新中高级中学招收市级羽毛球优秀体育学生资格确认工作方案》。
 
【市级艺术骨干学生】
1.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
 
 
 
 
五、招生对象
委基〔2022〕38号)的中招报名资格并完成报名,且须参加学业考试,并获得统一考试科目 有效成绩。
2.通过市级艺术骨干学生的相关资格确认的学生。
3. 其他要求详见我校校园网公示的《2023 年上海市新中高级中学招收市级艺术骨干学生资格 确认工作方案》。
 
 
 
 
六、招生要求
1.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健康的心理品质和身体素质。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较强社会活动能力,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达到优良。
3.具有良好学习习惯,浓厚学习兴趣和较出色学习能力,多学科成绩优秀。
4.在同等条件下,初中阶段获市、区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者将予以优先考 虑。
5.市级优秀体育学生、市级艺术骨干学生招生要求详见我校校园网公示的相关方案。
 
 
 
七、招生计划
1.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34人
2. 市级优秀体育学生:11人
(其中足球(男)8人(其中门将1人)、羽毛球3人(男女不限))
3. 市级艺术骨干学生:5人  (其中舞蹈5人,男女不限)
 
 
八、志愿填报
1. 7月2日10:00-7月3日15:00,学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https://www. shmeea. edu. cn)填 报志愿。
2. 7月4日10:00-16:00,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在学籍学校进行签字确认,往届生、返沪生在报名 所在区招考机构进行签字确认。
 
 
 
 
 
 
九、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递交方式和时间:
学生请务必于6月20日15:00前登录我校校园网(http://www. xzschool. edu. sh. cn/)“自招报名系
统”注册报名,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材料。
2. 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经初中学校审核确认的《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学校盖 章的复印件同样有效);
②取得过的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证书(复印件)。
 
 
 
 
 
 
 
 
 
 
 
十、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 人选 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参加综合测试的名单。未在学校综合 测试名单的学生一律不得进校参加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 时间
07月08日 下午:12:30 - 17:30;
测试地址: 上海市原平路400号;
届时请关注: http://www. xzschool. edu. sh. cn/;
须携带的 材料 1. 电子学生证等证件;
2.文具。
通知方式 电话、微信公众号、学校网站等。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综合测试的不予补测。
 
 
选拔方法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对考生 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综合测试,综合考察学生素质,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经集体讨论后,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报区教育局审核。
 
 
 
 
 
十一、预录取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确定预 录取学生。
2. 学生本人凭报名号和网上填报志愿时使用的密码于"7月10日9:00-16:00",登录上海市高中阶 段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预录取签约。
3.学生与本校签约后,不能与其他招生学校重复签约。
4.预录取学生名单由本校和市教育考试院两级公示。
5.被本校自主招生预录取并完成签约的学生不得更改或放弃任何志愿。
 
 
 
 
 
 
 
 
 
 
十二、录取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1.被预录取的学生当年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须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 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学生一旦预录取签约和正式录取,则不得要求放弃录取结果。
2.未被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市级优秀体育学生】
1.被预录取的学生当年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须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 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学生一旦预录取签约和正式录取,则不得要求放弃录取结果。
2.未被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市级艺术骨干学生】
1.被预录取的学生当年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须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 控制分数线上50分后方予以正式录取。学生一旦预录取签约和正式录取,则不得要求放弃录 取结果。
2.未被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批次或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十三、收费标准 2000元/学期。住宿生另收寄宿费560元/学期
 
十四、监督及举报电话 静安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56630990*1005
 
 
 
十五、其他告知事项
 
 
1.若受不可抗力影响,相关测试需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2.家长不得入校,不得在校门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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