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赛原则上只接受省赛组委会推荐选手报名参赛;没有省级赛的地区及省级赛未开设的赛项,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本着参与广泛性原则,预留少量“全国航空特色学校”选手参赛名额。
(二)获得参与全国赛资格的代表队及选手须填报参赛承诺书并盖章(模板见附件),并在大赛管理系统内进行相应操作。
1.晋级/报名信息:代表队负责人或主领队须在6月30日24时前登录代表队工作台对省级赛推荐信息进行“申请晋级”或“放弃晋级”操作,并对申请后产生的总决赛报名信息进行确认。7月1日0时起,所有参赛及赛后相关事宜(如:参赛证件、获奖证书、照片等)将以系统填报信息为准,无法更改。
2.参赛承诺书:代表队完成所有晋级/报名信息确认后,须填写参赛承诺书,并于7月12日24时前在大赛管理系统内上传盖章扫描件或照片。代表队亦须携带盖章后的参赛承诺书原件,在报到现场交于领队报到组工作人员,并现场确认代表队人员信息、领取参赛证件等。
3.参赛信息表:代表队完成所有申请晋级/报名信息确认后,须从大赛管理系统内下载参赛信息表并打印,携带至报到现场交于领队报到组工作人员确认签字,并以此为依据在“赛项任务报到处”领取选手的参赛证件等。
4.主领队人员:参赛代表队主领队具有本队的最高现场管理权限(如作为本队代表与组委会沟通、出入特定区域等),参赛代表队需于7月12日24时前在系统内完成主领队的确认与切换,将总决赛现场实际带队的负责人员设为主领队。
(三)领队(含主领队)仅为大赛管理系统中代表队内正式领队且于参赛承诺书中列明的人员,可以现场领取对应的代表队领队证件,行使相关领队职责。无领队证或人证不符人员不能行使相关领队职责。
(四)参赛选手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籍证明(可为复印件)以备核验。